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损坏或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发放,失业保险金申领……从今年1月1日起,惠阳区下放43项公共事务事项、200项行政处罚权到镇街,区有关部门将抓好过渡衔接,精准开展业务指导培训,推动下放事项有序运转。
惠阳。
在《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中,公布了200项下放至镇街的行政处罚权,其中涉及城管执法部门的事项最多,达到130项,此外还有农业农村部门、林业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
这些行政处罚权调整实施后,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由镇街一并实施,但涉及跨行政区域的案件和区级人民政府以及行政执法部门认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由区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
公共服务事项延伸下放乡镇街道工作是深化新一轮镇街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此次下放的43项公共服务事项中,包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政策咨询、全面义务植树宣传咨询服务等,涉及林业、农业、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事项,并将下放至各镇街就近办理。
惠阳区级赋权部门将主动协调配合,加强与各镇街及上一级部门的双向沟通,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的下放衔接工作,规范管理措施,加强对各镇街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做到无缝对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出现工作脱节和管理真空。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将及时协助赋权部门对下放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调整完善,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惠阳区政府表示,区有关部门将抓好过渡衔接,精准开展业务指导培训,推动下放事项有序运转。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后续跟踪、评估、督导,及时总结放权情况,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切实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服务。(惠州报业全媒体记者 黄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