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hyqwmw@163.com | 加入收藏

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1-05-17 16:00:07 稿源:惠阳文明网

  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惠州市统计局 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现场登记工作,汇总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4]为6042852 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459700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445850人,增长31.45%,年平均增长率为2.77%。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5]1896645户,集体户219774户,家庭户人口为5192486人,集体户人口为85036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4人减少0.5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7个县(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7个县(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惠州市统计局 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6 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7个县(区)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6042852人。分区域看,城区(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区)人口为3494715人,占全市人口的57.83%,县域(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人口为2548137人,占42.17%。

  表2-1 各县(区)人口分布

  单位:人、%

   地 区

  

  人口数

  

  比重[3]

  

  2020年

  

  2010年

  

  全 市

  

  6042852

  

  100.00

  

  100.00

  

  惠城区

  

  1558793

  

  25.80

  

  25.33

  

  惠阳区

  

  959750

  

  15.88

  

  12.45

  

  惠东县

  

  1018076

  

  16.85

  

  19.74

  

  博罗县

  

  1210878

  

  20.04

  

  22.58

  

  龙门县

  

  319183

  

  5.28

  

  6.68

  

  大亚湾区

  

  444387

  

  7.35

  

  4.19

  

  仲恺区

  

  531785

  

  8.80

  

  9.03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7个县(区)人口数均有增长。其中,人口增加超过30万的有惠城区、惠阳区,分别增加394259人、387420人;人口增加超过20万人的有大亚湾区,增加251901人。

  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区(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了6.83个百分点,县域(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人口所占比重则下降6.83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7个县(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7个县(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指各县(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惠州市统计局 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 1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7个县(区)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3249429人,占53.77%;女性人口为2793423人,占46.2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09 上升为116.32。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7个县(区)中,在110以上的县(区)有5个,其他两个县(区)人口性别比均在105-110之间。

  表3-1 各县(区)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性别比

  

  男

  

  女

  

  全 市

  

  53.77

  

  46.23

  

  116.32

  

  惠城区

  

  51.81

  

  48.19

  

  107.52

  

  惠阳区

  

  55.54

  

  44.46

  

  124.90

  

  惠东县

  

  52.82

  

  47.18

  

  111.96

  

  博罗县

  

  53.41

  

  46.59

  

  114.65

  

  龙门县

  

  52.09

  

  47.91

  

  108.72

  

  大亚湾区

  

  56.91

  

  43.09

  

  132.07

  

  仲恺区

  

  57.37

  

  42.63

  

  134.59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指市内7个县(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7个县(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惠州市统计局 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 1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7个县(区)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1254406人,占20.76%;15-59岁人口为4181054人,占69.19 %;60岁及以上人口为607392人,占10.0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12605人,占6.8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3.1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0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1.7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0.92个百分点。

  表4-1 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6042852

  

  100.00

  

  0-14岁

  

  1254406

  

  20.76

  

  15-59岁

  

  4181054

  

  69.19

  

  60岁及以上

  

  607392

  

  10.05

  

  其中:65岁及以上

  

  412605

  

  6.83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7个县(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均在60%以上,其中,65%以上的县(区)有5个,在60%-65%之间的县(区)有2个。

  7个县(区)中,3个县(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 %,分别是龙门县、博罗县和惠东县。

  表4-2 各县(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占总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 市

  

  20.76

  

  69.19

  

  10.05

  

  6.83

  

  惠城区

  

  21.47

  

  68.33

  

  10.20

  

  6.92

  

  惠阳区

  

  18.01

  

  74.39

  

  7.60

  

  5.05

  

  惠东县

  

  24.40

  

  63.93

  

  11.67

  

  8.13

  

  博罗县

  

  20.99

  

  67.02

  

  11.99

  

  8.25

  

  龙门县

  

  23.31

  

  60.41

  

  16.28

  

  11.37

  

  大亚湾区

  

  17.16

  

  76.40

  

  6.44

  

  4.03

  

  仲恺区

  

  17.56

  

  76.59

  

  5.85

  

  3.62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7个县(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7个县(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1320967人,16-59岁人口为4114493人。

  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惠州市统计局 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6 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7个县(区)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4461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8017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2946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0028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752人上升为1232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5372人上升为1622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8308人下降为4020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1929人下降为21518人。

  表5-1 各县(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 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全 市

  

  12322

  

  16220

  

  40204

  

  21518

  

  惠城区

  

  21286

  

  19549

  

  31407

  

  17650

  

  惠阳区

  

  8910

  

  15199

  

  47904

  

  19509

  

  惠东县

  

  6267

  

  11304

  

  41371

  

  29488

  

  博罗县

  

  8479

  

  14549

  

  44166

  

  23502

  

  龙门县

  

  8566

  

  14385

  

  39726

  

  26655

  

  大亚湾区

  

  16503

  

  21483

  

  36625

  

  16458

  

  仲恺区

  

  11311

  

  18229

  

  44115

  

  17849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37年提高至10.09 年。

  7个县(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有3个,平均受教育年限在9年至10年之间的有4个。

  表5-2 各县(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 区

  

  年限

  

  全 市

  

  10.09

  

  惠城区

  

  11.19

  

  惠阳区

  

  9.78

  

  惠东县

  

  9.06

  

  博罗县

  

  9.63

  

  龙门县

  

  9.52

  

  大亚湾区

  

  10.72

  

  仲恺区

  

  10.13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304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3548人,文盲率[4]由1.88 %下降为1.04 %,下降0.84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7个县(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7个县(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市内7个县(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惠州市统计局 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 1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399276人,占72.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643576人,占27.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556490人,乡村人口减少11064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0.96个百分点。

  表6-1 各县(区)城乡人口结构

  单位:%

   地 区

  

  2020年

  

  2010年

  

  全 市

  

  72.80

  

  61.84

  

  惠城区

  

  84.62

  

  77.08

  

  惠阳区

  

  74.41

  

  71.38

  

  惠东县

  

  62.90

  

  52.09

  

  博罗县

  

  58.85

  

  45.45

  

  龙门县

  

  45.80

  

  29.57

  

  大亚湾区

  

  96.95

  

  89.87

  

  仲恺区

  

  82.00

  

  79.36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3332388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298977人,流动人口[4]为3033411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1614182人,省内流动人口为 1419229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 1274782人,增长61.95%;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10871人,增长239.34%;流动人口增加1063911人,增长54.02%。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7个县(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7个县(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