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惠州的大小街头,总能看到一个个“红马甲”:维护交通秩序、清理杂物垃圾、规范车辆摆放、入户上门宣传、东江边护绿巡河……他们是青年志愿者,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11月2日《惠州日报》)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志愿服务有品质,精神文明有活力。开展志愿服务,凝聚正能量和激发社会活力,提升公民道德素养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为精神文明建设注入生机活力。
在志愿服务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年来,志愿服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不断增加,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新时代,社会转型期、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这些都给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志愿服务,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融入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途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行动。
在志愿服务中凝聚正能量和激发社会活力。志愿服务致力于文明创建、慈善公益、扶贫济困、捐献爱心等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这些爱的无私,爱的力量,爱的奉献,如同春天般的温暖,和谐社会的“减压阀”,凝聚人们心灵的“粘合剂”。汇聚成一股爱的暖流,温暖着你我他,使人间更加友爱、社会更加和谐,凝聚更多社会正能量,激发全社会合力,营造人人可为、处处可为和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在志愿服务中提升公民道德素养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志愿组织和志愿服务活跃在基层,城乡角落和学校、社区、农村和厂矿。志愿服务已经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融化到公众的血脉之中,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志愿服务和志愿者所展现出来的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以及所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激励身边人、影响周围人,提升公民道德素养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在培育道德新风、公民文明素养、传递社会爱心、志愿保障等方面,激励公民向上向善,弘扬时代新风。
志愿服务有品质,文明实践有活力。要大力宣传弘扬志愿服务的典型和事迹,通过不断建章立制,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让精神文明建设熠熠生辉。(练伟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