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为做好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区民政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提高低保对象基本生活补贴保障水平,惠及全区3292名低保对象。
工作人员向村民发放低保补助。
邓春华是良井镇楼角村村民,之前因精神残疾待业在家,一家三口只能靠着他一人的低保金过生活。在排查到邓春华家的实际情况后,区民政及相关部门帮助邓春华家人解决了户口问题。现在,邓春华以及妻子、女儿一家三口符合低保认定标准,共拿到了2559元的低保补助。邓春华还在政府的帮助下,做起了保洁员。跟他生活在一起的父亲邓佛添表示,之前家里的生活捉襟见肘,现在有了党和政府的好政策,低保金一直上调,生活有了保障,也有了盼头。
村民 邓佛添:感谢政府以及领导们的关心,孩子开始读书了,现在每个月能拿到2000多元钱的补助,能解决基本生活保障。
据悉,根据市民政局2021年5月6日下发的《惠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城乡低保等标准的通知》要求,区民政局将2021年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53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65元,2021年5月20日前已完成对当年1-4月低保、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提标补差发放工作,共发放城乡低保提标补差金35.8353万元,农村特困提标补差金10.125万元。2021年5月起,区民政局按新标准每月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截至2021年12月,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292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2877.741万元。
(惠阳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文学群 李俊杰 编辑:朱光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