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鸡蛋、一把螺丝刀、一个易拉罐……一个小物件从高空抛下就会变成伤人利器。高空抛物害人害己、屡禁不绝,引发的严重后果令人触目惊心。构建安全、文明生活环境,一定要坚决杜绝高空抛物,守护好“头顶上的安全”。
高空抛物并非只是“不文明”,一出手,就可能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在维护城乡社区公共文明方面,要自觉遵守“不从高空抛洒物品”行为规范。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应充分利用法律武器,打造利于预警取证的高空抛物监控系统,统筹社区、小区、群众等各方力量,合力破解高空抛物“取证难”的痛点,切实提高安全治理能力,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同时,加强预防高空抛物宣传教育,防治结合,让守护“头顶上的安全”成为自觉。
高空抛物,不文明不守法,害人害己,疏忽不得、任性不得。每个人都应高度重视,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防祸于未然,一起守护“头顶上的安全”。(凌保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