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起,惠州市向街镇下放了涉及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信息公开、倾倒工业固体废物、饮用水源地保护等11项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职权。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基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疏通街镇综合行政执法“堵点”,确保生态环境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用得稳。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负责同志带队,组织执法业务骨干、法制审核人员和法务团队近日到惠阳新圩镇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帮扶指导工作,针对街镇反映的专业性较强的执法环节进行详细和系统性业务指导。
现场法务律师以案说法,对生态环境领域下放的11项行政处罚职权执法要点进行逐一讲解,从每项职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适用到典型违法行为判定要点,对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认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使用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业务指导,帮助综合执法人员深入理解法律法规,熟悉应用,提升办案能力。同时对街镇一线执法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并提供行环境执法文书制作模板,方便综合执法人员灵活应用,提升办案执法效能。
接下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将按照职权下放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同街镇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沟通交流,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全力推动辖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惠报全媒体记者黄尉宏 通讯员罗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