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文艺精品奖励办法>的通知》(惠阳宣字〔2019〕43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度文艺精品奖励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获奖作品,评选标准详见《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文艺精品奖励办法>的通知》(惠阳宣字〔2019〕43号)。
二、评审程序
获奖单位或个人将上一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获奖作品及相关资料送交区文广旅体局和区文联初审后,由区文广旅体局和区文联汇总并盖章确认后送交区委宣传部。区委宣传部根据文件要求执行落实。
三、有关要求
(一)请区文广旅体局、区文联广泛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递交申报资料,并对申报材料预审后于2023年11月23日(星期一)前(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材料)报送至区委宣传部。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请参照模板格式进行填报(一个项目一套申报表)。
附件:1.申报表(背面贴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http://59.36.170.138/uploadfile/2023/1016/20231016035046973.doc
2.承诺书(背面贴上身份证复印件)
http://59.36.170.138/uploadfile/2023/1016/20231016035058319.doc
中共惠州市惠阳区委宣传部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