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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高额彩礼,塑乡村新“枫” 惠阳法院基层法庭陆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024-05-10 09:22:36 稿源:惠阳文明网

  彩礼作为中国传统婚嫁习俗,有广泛的社会文化基础。近年来,多地彩礼数额持续走高,将婚姻货币化、感情物质化,不仅背离了彩礼的初衷,带来沉重负担,也给婚姻稳定埋下隐患。为倡导移风易俗,有效预防高价彩礼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树立社会文明新风尚,促推婚姻家庭家事纠纷诉源治理,5月6日至8日,惠州惠阳法院3个人民法庭陆续开展了“让彩礼回归‘礼’之本,‘典’亮文明新乡风”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宣传聚人气

  “你们宣传得真及时!现在孩子娶媳妇彩礼太高了,还要房要车,压得人喘不过气,……”普法现场,一位大妈激动地说。在平潭村党群服务中心门口,平潭法庭高额彩礼诉源治理摆摊普法现场,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大家对法官摆摊讲这个话题很稀奇。

  “三金属不属于彩礼的范围?”“订婚宴所花的费用是不是彩礼?”“给双方父母见面礼的钱是不是彩礼?”

  平潭法庭干警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具体内容深入浅出地讲解彩礼的认定范围和返还原则等,并结合具体案例向过往群众介绍了高价彩礼带来的不良影响以及如何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权益。

  此外,干警们还前往广场、街道等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场所发放彩礼、民法典相关宣传册,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反对攀比之风,营造文明的婚嫁新风尚。

  座谈交流入人心

  5月8日,惠阳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钟新华带领新圩法庭和秋长法庭干警走进秋长社区,开展以“让彩礼回归‘礼’之本,‘典’亮文明新乡风”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与社区干部围坐一堂,共话乡风治理。

  活动现场,高娟法官结合审判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在场社区干部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重要条款。

  “恋爱期间‘520’‘1314’等特殊数字的转账分手后需要返还吗?”“20万元用于恋爱双方共同租房的装修需要返还吗?”“彩礼的返还条件是什么?”……现场气氛热烈,参会人员你一言我一语,围绕“彩礼不高额 新风好乡里”的主题说想法,吐心声,解疑惑。

  没有发言稿没有PPT,大家齐聚一堂畅所欲言,共谈高价彩礼的危害,共商移风易俗的推行,摒弃不良风俗的观念在一片热议声中悄然深入人心。

  活动最后,法官们还向参会人员发放了《彩礼不高额 新风好乡里》《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等宣传资料,围绕“彩礼返还原则”“几类不属于彩礼的财物”等方面加深社区干部对彩礼法定范围的认识,引导社区干部将拒绝高额彩礼意识根植于心,以文明婚礼,勤俭节约为荣,做文明婚姻新风的宣传者和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