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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阳区2023年文明校园候选名单的公示
2024-04-11 10:25:00 稿源:惠阳文明网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惠阳区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惠阳文明〔2023〕6号)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在学校自评申报的基础上,区文明办、区教育局联合组成考评组,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测评标准(试行)》测评标准要求,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区在2023年申报创建的文明校园进行考评,经考评,现拟定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第十二小学等6所学校为惠州市惠阳区文明校园候选名单(名单附后)。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11日起至4月15日止。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书面或面谈的方式向惠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嘉瑜;

  联系电话:0752-3391683;

  电子邮箱:hyqwmw@163.com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金惠大道5号区行政中心主楼2楼210室。
 

  惠阳区2023年文明校园候选名单

  (6所)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第十二小学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第二小学

  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第二小学

  惠州市惠阳区翰林实验学校

  惠州市惠阳区第七中学(惠州市惠阳区第七中学附属小学)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第二中学(惠州市惠阳区新圩第二中学附属小学)

  惠州市惠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