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之责,非仅养之,更在育之;不教而养,犹如植木不培土。当今社会,离异并不少见,因夫妻关系破裂后不会妥善处理对子女的探望事宜而大打出手的也不在少数。生而不养,养而不育,这都会对孩子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日前,惠州市惠阳区法院向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促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因双方离婚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这是该院首次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此外,惠阳法院还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监管职责,加强沟通、陪伴,教育和引导未成年子女遵纪守法,帮助其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护“未”提示
婚姻终止亲情不断
小曾与小惠(均为化名)婚后感情破裂,经广州法院一审、二审,依法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后因双方对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又产生争议,小曾遂诉至惠阳法院要求分割财产。
“现在两个小孩都给了她,我每个月给抚养费,但她不让我看孩子。”小曾气愤地说道。
承办法官经审理获悉,双方育有两个儿子,离婚后,两人因为孩子抚养问题争执不休,相互指责,这给孩子也造成了较大的心理伤害。
为避免离婚纠纷对孩子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保护两名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提醒双方即使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监护的责任,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当好合格家长。
“这次向你们发出提示,是希望你们担负起父母的责任。虽然婚姻走到尽头,但爱的纽带不会断裂,双方可以通过各自的努力,让孩子感受到双倍的爱。”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耐心劝导双方理性妥善处理探望、财产等纠纷。
最终,该案以小曾申请撤回起诉方式结案。
“未”爱发“令”
督促家长依法尽责“带娃”
“你们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未尽到监护职责,现向你们发出《家庭教育令》”……近日,惠阳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侵权纠纷案件时,依法向6名侵权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促进依法尽责“带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惠阳法院首次发出《家庭教育令》。
事情缘于一起结伙欺凌纠纷。2022年3月,14岁的女生与原告因琐事产生矛盾后,为发泄情绪,该女生伙同其他几名未成年人,将原告带到某小学旁边进行殴打、辱骂,并用手机对殴打过程进行录像传播,使得原告身体及心理遭受了重大创伤,精神极度抑郁,一度产生轻生念头。最终,1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其他6人因不满十六周岁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后原告将打人者及家长起诉至惠阳法院,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办案过程中,承办法官进一步了解到,涉案6名未成年人均存在法治意识淡薄、情感冷漠、交友不当等现象。通过对上述未成年人的成长生活轨迹调查及与家长沟通了解到,父母大多忙于生计,疏于管教,存在监护主体意识不强、教育方式不当等问题,家庭教育的缺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案件依法判决后,为督促父母依法教育好未成年子女,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未成年人再次违法犯罪,承办法官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监管职责,加强沟通、陪伴,教育和引导未成年子女遵纪守法,帮助其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一份提示,一纸家庭教育令,不只是法律的约束,更是爱的呼唤与期待,也是法院参与家庭教育治理、改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环境的重要方式。
据介绍,近年来,惠阳法院坚持能动履职,持续开展未成年人关爱行动,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通过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家庭教育令、开展判后回访、多形式送法进校园等方式,引导涉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监护人提升责任意识,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防线。2023年以来,惠阳法院审结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351件,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家庭教育令等共7份,开展送法进校园16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