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全民国防教育——专家解读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二)
2025-01-09 16:47:07 稿源:中国国防报

  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自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为深化全民国防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新时代,如何依法开展国防教育,进一步提升全民国防素养?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副研究员刘洪顺,全国人大代表、空军工程大学副教授古清月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解读。

  规范领导体制

  明确内涵 厘清职责

  请问此次修订的重点和主要内容有哪些?

  刘洪顺:

  此次修订的国防教育法共6章、42条,总体章节没有变化,相关条款内容调整较大。主要明确了国防教育的内涵、指导思想,规范了国防教育的领导体制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对构建学校国防教育体系作出细致要求,拓展了社会国防教育的范围和渠道,规范了国防教育的保障要求。

  此次修订对国防教育的内涵进行了明确,是出于什么考虑?

  刘洪顺:

  我们调研发现,在学术理论界和实际工作中,由于对国防教育的内涵外延缺乏统一认识,存在教育内容涵盖不全、工作重点不突出等问题。为此,此次修订对国防教育的内涵作出规范,明确了国防教育的对象、核心、目的、内容等要素。

  此次修订明确:“国家在全体公民中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履行国防义务为目的,与国防和军队建设有关的理论、知识、技能以及科技、法律、心理等方面的国防教育。”其中,以全体公民为对象,强调国防教育对象的全民性,要求全民全域覆盖,鼓励全民全面参与。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与爱国主义教育法有机衔接,突出了国防教育的本质属性,强调国防教育应当以爱国主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履行国防义务为目的,强调通过国防教育让全民了解国防责任和权利,有效履行国防义务;将与国防和军队建设有关的理论、知识、技能以及科技、法律、心理等纳入国防教育内容,充分体现了内容构建的体系性、科学性和时代性,有利于教育全民对国防和军队建设形成系统整体的认识。

  此次修订对国防教育领导体制进行了哪些调整和明确?

  刘洪顺:

  此次修订明确“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分工负责、军地协同的国防教育领导体制”“中央全民国防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国防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规定了地方各级全民国防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军地有关部门的职责。

  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目标要求作出明确,有助于完善工作机制、顺畅工作流程,巩固和加强党对全民国防教育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发挥各级党组织的功能作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将党的领导贯穿全民国防教育全过程各领域,确保全民国防教育的正确方向和质量效能。